1、使用专用报销凭证:《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报销单》、《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出差审批单》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票据粘贴单》。
2、报销范围:外出公务、调研、开会、新分配、调动工作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3、日常差旅费的报销标准见《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报销办法》
4、对差旅费的报销要求:
(1)、报销会议差费时,需提供会议通知;
(2)、外地出差报销路费,需提供往返车票。由对方单位负担车票、由他人接送等特殊情况,需做出说明。
(3)住宿费超过报销标准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请附说明,并请有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办理。
(4)、出差人员没有达到乘坐飞机级别而乘飞机的,按照相同路线上的火车硬卧票价的140%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理;特殊情况请附说明,并请领导批准后予以办理。
(5)出差期间享受伙食补助及公杂费补助,不再报销伙食费、电话费、市内交通费。
温馨提示:关于探亲旅费学院计财处单设台帐记录,请您根据自己的时间,按《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请假考勤制度》的规定合理安排,计财处将按规定给与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