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来了它来了...
个税汇算如约而至
你的汇算完成了吗?
01 ·汇算常识
办理时间
3月1日-6月30日
根据学校主管税务部门错峰办理安排,建议办理时间:3月16日-6月10日。
汇算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综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办理方式
自行下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汇算。
02 ·汇算要点
奖金计税方式
奖金建议分别选择“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选择更优方案-重点。


小tips:工资高的教职工奖金“单独计税”更为划算哦~
专项附加扣除
若您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需修改或完善,可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通过点击“专项附加扣除”进行填报

享受免申报
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的,或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切记选择“享受免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温馨提示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正确性均纳入税务个人征信,如实申报或不补缴税款,将影响个人征信。
为方便我校教职工办理个税汇算,财务处今年继续设立专人专岗。如有任何问题,欢迎电话咨询高晓宁18109111100也可直接咨询各学院财务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