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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日常财会业务办理暂行规定
2010-10-14 14:45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日常财会业务办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减少挂账资金,如实反映学院的各项资金开支状况,更好地进行财务分析和规范理顺各项财会业务,特对办理财会业务做出如下规定:

一、 报账业务。每周一至周四对各处系、各校区办理报账业务,其中周四集中办理需院长加批的业务,周五上午为财务人员记账时间,周五下午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时间;每月28号以后不再办理报账业务。

二、 借款业务。职工因公需要借款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在借款审批手续办理完备后,到出纳处借款。对于借款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至少提前一天向财务处预约。周六、周日不予办理借款业务。

三、 还催款业务。职工履行完公事后,自动到财务处办理冲账手续;每月25日至28日各主管会计及出纳人员对还没有冲账的借款进行催收,于当月底还没有冲账的,下月借款人津贴缓发。

四、 收款业务。现金收款业务周一至周四每天下午4:00(夏季4:30)前办理;周五上午办理现金收款业务,下午不予办理;学院安排的集中收费,执行集中收费的具体时间安排。

五、 结账业务。每月28日以后,集中进行帐务处理、召开例会,月底结账编制报表、进行财务分析。

六、 资产、基金类业务。每月1-10号将上月职工基金类业务计入个人帐户,将上月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对账。

七、 货币资金业务。出纳人员每天要进行现金盘点,填报现金日报表,月底由财务科组织一次盘点;银行结算员要及时与银行和网银对账,索取各类回单及银行对账单,每月月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年底装订成册。

八、 会计档案业务。各主管会计及业务稽核在月底应将本月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分类保存;下年初,集中打印本年各类账页,装订成册;每隔两年向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移交一次会计档案。

九、 计算机系统管理业务。每月结账完毕,进行一次财务系统、收费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业务数据备份,年底将全年各类备份数据储存介质移交会计档案保管人员;每月定时检查计算机系统,排查病毒进行系统维护;每月月底收集、装订电算化上机记录。

十、 收费管理业务。每学年初下达收费标准和下发收费数据,组织全院收费工作;每月进行收费统计和生成各类收费报表,催收学费;建立学生代办费备查账,每学期结算一次。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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